文/释永信
佛法中,布施是针对贪心提出的。
先讲一个小故事:古时候,有个农民在自家地里耕地,意外地翻出一个金罗汉,足足有几十斤重。家里人及亲友、邻居都为他高兴,说这辈子再也不用操心吃喝了,再也不用风吹雨打太阳晒地干活了。可是这个农民却闷闷不乐,整天愁眉苦脸地想心事。大家都感到很奇怪,追问他到底为什么苦恼。问了很久,这个农民终于开口了:“我一直在想,这罗汉应该有18个,可我现在只拿到1个,那么还有17个金罗汉会在哪儿呢?”
听完这个小故事,大家可能都笑了,笑这个农民如此贪心。
如果细读佛教经典,并结合自己的修证体会,我们不难发现:布施本身不是目的,布施的目的在于通过布施达到净行净心。如果把布施仅仅视作助人为乐,从布施行为中获取一份自我满足,内心安宁,那么,这种布施仍为俗趣。
我们的禅宗达摩祖师与梁武帝相会交谈不契的公案,就是围绕布施这个题目展开的。南朝梁武帝普通八年(公元527年),达摩祖师泛海经广州至建业,会梁武帝。梁武帝是当时有名的佛心天子,崇尚佛教,大兴土木,建造寺院,广赐度牒,剃度僧尼,并且自己三次出家,以身侍佛,均被臣子重金赎回。他想到自己为佛教做了如此广大的布施,所以问达摩祖师有何功德。没想到达摩祖师严肃地回答他:没有功德。梁武帝急了:为何没有功德?达摩祖师说:这只是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随形。虽有善因,不是实相。梁武帝问:怎样才是功德?达摩祖师说:净智妙圆,体自空寂;如是功德,不以世求。由于与梁武帝相谈不契,达摩祖师遂一苇渡江北上,后卓锡于少林寺。
这段公案很清楚地说明,停留在世俗水平上的布施,为布施而布施,不是真正的布施,这种布施没有“实相”。怎样的布施才具有“实相”呢?我认为,说得通俗一点,布施为了对治贪心,为了修行净心,为了体证世间万物的空性。布施是外在的,布施者的修行功夫是内在的。
事实上,有实际修行经验的人都有体会:修行的过程,也就是增长智慧的过程。
在这里,我要特别说说“舍”字。舍心的培养在具体修证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舍心与布施关系非常密切,是表里关系,是一体的。但是不少人对这两者的关系不了解,甚至错解,一方面对佛教倡导的布施善举深表欢迎和称赞,另一方面又认为佛教消极厌世。实际上,佛教的“厌世”不是消极的,不是逃避式的心理厌恶,而是对世俗生活觉醒后,即体证世间万事万物空性过程中对世俗生活的超越。佛教的“厌世”,对世俗生活的舍离,恰恰最能体现出佛教徒对于人生积极向上的态度,是不断超越自己的珍贵品质。
正是这个意义上,相传唐太宗曾感叹:“出家修行乃大丈夫之行,非王公将相所易为。”
如同我们做事要“抓大放小”一样,修行者在修行过程中也有个“抓大放小”的过程。所谓“放小”,就是放弃、舍离人生中不重要的那些东西,比如舍弃世俗生活中的那些小惠小利,舍弃狭隘的自以为是,一己之见,等等。所谓“抓大”,就是抓住人生生死头等大事,觉悟人生,了脱生死,成就道业。现在我们都非常仰慕高僧大德,这些高人之所以高,就因为他们洞彻人生,舍离世俗生活。
所以,决不能把菩萨简单看成是一个乐于助人、闻声拔苦的大好人,菩萨更是一个洞察人生、宇宙实相的大智人,他们始终明了,布施具有的福慧功德,可帮助你在修行路上不致迷失大方向。
少林寺自古就以正信正气、为国为民作为入世道德和人格理想,历史上经常会做打开粮仓、接济灾民的善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继承光大少林寺的优良传统,每年都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扶贫、救灾、帮助解决残疾人困难等慈善事业。开始做得很零碎:帮群众打井,送米送面,给希望工程捐款,给交通不便的地方修路等等。我想,这种撒胡椒粉的方法,做过也就做过了,不会沉淀下来,没有章法,更没有规模,少林寺应该要把这种善举,当作修行,当作事业来做。
于是,在1993年,少林寺成立了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主要做好这几方面的事:
一是少林寺和河南省慈善总会联合发起并组织实施了“千名孤儿救助”慈善救助项目,以救助在河南省境内19个县1039名孤儿。在这些孩子中,有一些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或病或残、家境困苦,几乎无法生存。其中最小的只有4岁,最大的不过15岁,他们的父母因不同的遭遇都离开了人世,孩子们无依无靠,贫困使他们生存和读书的愿望成了奢想。从2003年起,少林寺向这1039名孤儿每年提供560元人民币救助金(其中包括学费、生活费用等)以及日常用品和学习用品,以解决他们的生存与读书所需,直至他们到18周岁。
我把这种善事称为“慈悲喜舍,成就未来”。
2004年,少林寺建立了少林慈幼院,计划分批收养100名这样的孩子,以帮助他们度过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孩子们在慈幼院除了无忧无虑地享受本地最好的教育外,还可以学习少林的武、医等特色课程,最终成长为正直、勇敢、有爱心的人。目前,第一批50名孩子正在慈幼院生活学习,今年我们再准备收养50名孩子,这样就达到了100名。少林寺特别委托登封市最好的学校商埠街小学来教导孩子们完成小学学业,同时还组建专门的管理班子负责慈幼院的传统文化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平常他们在学校生活,星期天、寒暑假回来慈幼院,少林寺就是这些孩子们的家。
这样做,其一,有效解决了善款发给谁、如何发、如何管的问题,做到公正、公开、规范;其二,与本地最好的学校合作,他们拥有最完善的师资力量,让这些孩子和其他孩子一起上学、读书,有效解决了孩子融入社会,以及教学质量保证等问题;其三,少林寺师父亲自带班、当好大家长,成功解决了孩子人格、心态、心灵、价值观、人生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孩子整天在一起,互帮互爱,情如兄弟姐妹,也激发了孩子的感恩心、奉献精神和责任感;培养起无我、大爱的人格。
二是积极开展慈善国际交流。2005年,国际著名慈善组织“解放儿童”的创始人、曾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马克·柯伯格率团访问少林慈幼院,并与少林寺建立协作关系。少林慈幼院还和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慈善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学习、交流和合作。
三是关注社会慈善事业。汶川地震,我们派了一支僧人医疗队去汶川一线,送医送药。后来凤凰卫视在四川发现他们的身影之后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同时少林寺向四川捐款捐物一百多万。玉树地震,正好赶在少林传戒法会期间,所以没有派僧人医疗队过去,通过河南慈善总会捐款23万多。自发起创立少林寺慈善基金会以来,少林寺累计慈善捐款超过4000万元,这些年,平均每年用在慈善事业的经费在300万元左右。
“文革”后,少林寺在一片废墟上恢复重建,由几间破烂不堪的房子变化成今天这个样子。建设的钱从哪里来?政府补贴有限,少林寺又没有大居士,当地信徒捐赠也不多,靠什么?就是靠省吃俭用,现在的经济来源主要还是靠门票。
很多人都认为佛教有钱,其实佛教界的穷庙很多。即使如此,少林寺作为一个大庙,一个有影响的庙,我们也得承担起做好慈善事业的社会责任,以此促进僧人更好修行。
我不仅是个寺庙的方丈,还是一个人大代表,不仅自己要多做善事,还要推动整个社会多做善事。在2010年的人代会上,我经过调查学习,提出了“应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立法进程”的议案,我认为,我们国家需要一个完备的慈善法来代替捐赠法。
如今社会的经济有三次分配,包括收入分配,上交税收分配,再就是通过做慈善来分配。我看,在发达国家这方面的法律非常完整,我们也需要有个完整的法律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其实现代意义上慈善,并不是我们出家人分内的事情。少林寺做慈善事业,是为了体现佛家的慈悲,更多是为了向社会倡导佛家的慈悲,引导和激励全社会的信徒发慈悲心,做慈善事。这也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体现。我们做慈善的初衷就是为了抛砖引玉,是为了起到一个引导和启迪的作用,让更多人关注慈善事业。我想,如果能够通过我们的行为,来倡导佛家的慈悲精神和济世理念,岂不是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利益和好处?当然,我们所做的比起政府和大的慈善机构,还是微不足道的。
——文章节选自《我心中的少林》